行政调解常识
行政调解是由行政机关主持或主导,对行政机关与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 织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以及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与行政管理职 能有关的民事纠纷,通过说服教育和疏导,促使争议各方平等协商、化解 矛盾的纠纷解决方式。 近来我国尚未出台专门法律法规对行政调解进行规 范,行政调解的一些规定主要散见在一些专业法律法规之中。
按照我国法律规定,行政调解,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,在其行使行政管理的职权范围内,对特定的民事纠纷及轻微刑事案件进行的调解。调解的范围包括民事纠纷、经济纠纷和轻微的刑事纠纷。在我国人口众多的国家里,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变化,经济交往的不断发展,民事、经济等纠纷的大量发生是符合客观规律的。
具体行政行为种类包括行政许可、行政征收、行政征用、行政确认、行政给付、行政奖励、行政强制、行政裁决、行政调解、行政处罚、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。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禁止的情况下,行政机关通过审查批准,授予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特定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权利。
行政常识
〖壹〗、行政机关实施的十二种具体行政行为类型包括:行政许可:在法律禁止的情况下,行政机关通过审查批准,授予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特定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权利。行政征收:涉及国家对公民财产的强制收取,如税收和土地征收,需依据宪法中关于财产权保护和公共利益的规定。
〖贰〗、行政许可/行政主体赋予特定活动合法性的权力,它在《行政许可法》的庇护下,如同一扇打开的窗,让创新和活动得以有序进行。 行政征收与征用/当公共利益高于一切,政府会以宪法为基石,强制征收或征用财产,确保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。
〖叁〗、具体行政行为包括:许可、征收、征用、确认、给付、奖励、强制、裁决、调解、处罚、指导和合同。行政许可:是行政机关根据申请,经审查后赋予或确认相对方从事特定活动的资格或权利。行政征收:行政主体基于国家或公共利益,强制收取税、费或财产权益。
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必备常识23条
公务接待中,宴会安排应适度、适量、适人。注意宗教、地方、职业、个人禁忌,如穆斯林忌食猪肉、英美人不吃宠物内脏、驾驶员工作期间不饮酒等。介绍他人时,先确定地位尊卑,后介绍位卑者给位尊者。握手时,年长者、长辈、老师、女士、已婚者、上级、职位高者应先伸手。
最后,对于向下级单位、其他单位转嫁接待费用的问题,任何单位均不得将接待费用转嫁给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,这违反了相关规定,必须严格禁止。综上所述,行政事业单位在处理公务接待费时,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,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经济性,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。
报销需提供《业务招待费报销单》,并限制超过规定人数及就餐标准的报销。 提供《点菜单》,禁止高档菜肴及酒水的报销。 提供就餐发票,需符合时间、地点、金额等信息。
根据对公务接待基本理论归属的研究,已经认定:公务接待归属于生产关系范畴。毛泽东同志说:“所谓经济基础,就是生产关系,主要是所有制”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,因此在上层建筑领域,在国家政权机关内设置行政属性的公务接待部门,不仅是社会分工的结果,在理论上也是顺理成章的。
2023国考常识高频考点:行政处罚法
〖壹〗、一般规定 在新的行政处罚法里明确了处罚人员的人数,即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。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。这也意味着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区分是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,都统一按不得少于两人处理。但同时也要注意法律也提到了另有规定除外的情况,例如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,简易程序依然可以一人执行。
〖贰〗、首先,法律法规是考试中的重点。常见的法律法规包括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等。考生需要了解这些法律的基本原则、程序和规定,如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审批程序、行政处罚的实施步骤等。其次,考生需要掌握行政执法程序的各个环节。
〖叁〗、法律常识 行政主体要“三有”,一有“权”(行政权力),二有“名”(以自己名义从事行政管理),三有“责”(独立承担行政责任)。 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,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管理行为。 公务员三标准:依法履行公职、纳入国家行政编制、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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